政策依据 |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1〕5号) |
申报项目类别 |
根据人才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产业类别,分为顶尖人才创业项目、高端人才创业项目(A、B、C、D级)。 1.顶尖人才创业项目。引进院士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商业模式等顶尖人才,在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能够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的人才项目。 2.高端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等高端创业人才团队,在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创办企业具有国内一流技术水平的人才团队项目。总投资在4亿元以上为A级、3亿元以上为B级、2亿元以上为C级、1亿元以上为D级。 |
申报条件和标准 |
1.人才项目业主企业已依法在我市完成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明确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等内容。 人才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3年。顶尖人才创业项目允许分期建设,分期不得超过2期,首期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50%,总工期不得超过5年。 2.顶尖人才或高端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需为人才项目业主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在100万元以上。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 3.具备项目实施的工作场所,核心创业团队已经到位,通过企业在包头缴纳社保员工不少于10人,必要设备到位并投入使用。 4.人才项目业主企业实际投入项目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开支,包括固定资产投入、研发投入、原材料采购、工资等)不少于项目启动资助的50%。 |
所需资料 |
1.项目简介材料,包括项目业主企业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和建设必要性、市场供求分析、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工艺方法和技术先进性、知识产权获得情况、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选址地块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投入产出主要指标情况(应给出详细的分析过程)、项目投资估算表。其中,市场供求分析需重点说明近5年目标市场的供求情况、区域范围内已投产项目情况和未来5年市场需求分析。 2.项目业主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顶尖人才或高端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个人资质证明,包括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任职证明材料,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等)。 4.顶尖人才或高端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在人才项目业主企业中出资证明和任职证明材料。 5.与政府(或授权部门)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6.其他项目材料。 |
办理流程 |
1.人才项目业主企业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窗口。市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人才项目分类,将新型材料、现代装备制造业领域项目转送市工信局,现代能源领域项目转送市发改委、农畜食品产业领域项目转送市农牧局审核。 2.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接到申报项目后,会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3.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审核的人才项目开展尽职调查。 4.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根据人才项目尽职调查结果,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支持意见和对应支持标准并提交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议。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议后,确定支持人才项目和标准。 5.市财政局会同人才项目属地财政部门,按照确定的支持标准拨付支持资金。 |
责任部门 | 包头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
承办机构 | 包头市人才服务中心 |
窗口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政务服务大厅E10窗口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折晓芳 0472-6862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