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 按照《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3〕28号)、包头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包头市《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府发〔2021〕5号)。 |
受理范围 | 代表我市在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自治区级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团队),获得国家、自治区荣誉、奖励的同时,按照相关政策优先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并给予获奖选手(团队)物质奖励。 |
所需资料 | 《包头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获奖选手身份证、获奖证书、文件及诚信申报承诺书等材料。 |
办理流程 |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参赛获奖选手(团队),需在赛后取得获奖证书后一年内,按选送单位归属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包头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获奖选手身份证、获奖证书、文件及诚信申报承诺书等材料。 (二)审核。符合条件的参赛获奖选手(团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市区两级人社局审核通过的将电话告知申请人,材料不完整的,退回并告知需补充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三)公示。符合条件的参赛获奖选手(团队)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四)审批与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审批后,报市财政局将奖励资金发放至市人社局及相关旗县区,人社局及相关旗县区发放至参赛获奖选手(团队)个人账户中。 |
责任部门 |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包头市职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王艳 0472-6169200 |
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5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