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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社会实践
政策依据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年人才来包开展社会实习(实践)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1﹞69号)
受理范围 国内各相关院校有意来包头市开展实习(实践)锻炼的在校大学生。
办理流程 (一)前期筹备阶段
1.征集项目。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各类在包驻包企事业单位,征集适合大学生开展的社会实习(实践)的项目及岗位。
2.对接高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各地区、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整理,确定实习(实践)项目及岗位,经研究后,将相关岗位及项目信息推送至有关高校。
3.组织报名。有意来我市参加社会实习(实践)的大学生通过“人才包头”微信小程序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4.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确认大学生报名信息及岗位匹配情况,确定来包大学生人数及开展社会实习(实践)时限。
(二)开展活动阶段
大学生到达我市后,根据前期项目或课题报名情况,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大学生匹配至各接收地区、单位,各接收地区、单位在组织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工作前应及时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和安全教育,介绍地区、单位基本情况,并安排实习(实践)工作内容及有关事项。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各旗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及时跟进有关社会实习(实践)项目进展情况,并组织大学生在市内开展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增进大学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了解和认识。
(三)考核反馈阶段
社会实习(实践)活动结束后,接收地区、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如实、客观的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鉴定,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汇总后,反馈各高校。
责任部门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部门 包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72-6169408
联系人 武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