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 在包头工作的外籍人才。 |
申请材料 |
1.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表上须粘贴一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白底、二寸、免冠)。 3.本市有效《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该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工作单位证明函件。 6.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已取得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需提交: 包头市外国专家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证》 (2)暂未取得工作许可证明,但已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的,应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 (3)参加文体活动的外国人,需提交: 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 文体活动的相关函件及名单。 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
申请时限 | 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90日,最长为5年的居留证件。 |
办结时限 | 申请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
申请流程 |
1.申请人备齐材料,提出申请 2.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理、审核 3.制作、签发证件 |
联系人 | 裴健 |
咨询电话 | 6862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