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件 | 关于印发《包头市创业奖补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包头社办字[2019]163号) |
受理范围 |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
1.申报:申报机构递交申请、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创业园孵化基地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2)机构认定批复文件。 (3)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审核:旗县区就业服务局与相关部门经过实地考察、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报市就业服务局创业指导科汇总。市就业服务局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资料复审后,由基金管理科复核,评估结果报请市就业服务局务会议审定。 3.公示及发放:审定结果在包头就业创业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为申报机构拨付补贴资金。 |
单位名称及地址 |
包头市就业服务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712房间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张志清 6169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