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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
依据文件 关于印发《包头市创业奖补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包头社办字[2019]163号)
受理范围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申报:申报机构递交申请、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创业园孵化基地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2)机构认定批复文件。
(3)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审核:旗县区就业服务局与相关部门经过实地考察、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报市就业服务局创业指导科汇总。市就业服务局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资料复审后,由基金管理科复核,评估结果报请市就业服务局务会议审定。
3.公示及发放:审定结果在包头就业创业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为申报机构拨付补贴资金。
单位名称及地址 包头市就业服务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712房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志清      616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