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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聘任
依据文件 《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包府发〔2021〕5号)、《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包府办发〔2019〕57号)和《包头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包人社办字〔2021〕1号)等。
受理范围 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标(2021年)》规定的引进人才
所需资料 拟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岗位初聘备案花名册(从“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系统”导出);引进单位的岗位设置备案表;符合特设岗位聘任人员岗位聘任条件的佐证材料;聘任备案报告。
办理流程 1.申请:各事业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根据引进人员情况提出岗位聘任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且无异议。
2.受理: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备案:市直属事业单位各等级岗位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含十级)以上岗位由主管部门受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余岗位由主管部门备案;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苏木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含七级)以上岗位由所属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余岗位由所属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各等级特设岗位聘任由市直主管部门、各地人社部门受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级备案时同时从“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系统”审核数据)。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单位名称及地址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3办公室
联系人 暴雁城      李东梅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2-6169340      616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