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 《包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柔性引进人才服务办法〉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1﹞72号) |
受理范围 | 柔性引进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的中四类及以上人才层次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
办理流程 | 市人社局印发申报通知,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将上年度柔性引才材料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初审,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赴用人单位实地查看有关材料及原始凭证票据,符合条件的,市人社局履行相关请款及拨付程序。 |
申报材料 | 柔性引才申请表、柔性引才协议、人才层次相关印证材料、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票据复印件。 |
责任部门 |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地点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14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472-6169072 |
联系人 | 张浩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