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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资格审核
政策依据 (一)《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稿)》(包住建保〔2022〕18号)
(二)《包头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
受理条件 (一)属刚性引进人才的:2021年3月3日起,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除外)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在我市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法人代表。
(二)属柔性引进人才的:对采用技术咨询、兼职服务、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进到我市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候鸟式”工程师(含退休工程师)等中高端人才,在包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我市人才住房。
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同页)、毕业证、学位证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人才荣誉称号、资格证书等。
(二)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属公务员的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属来包创业的,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
(三)内蒙古人社APP个人参保证明截图(柔性引进人才无需提供)。
办理时限 安居保障人才资格认定即报即审。
办理流程 (一)登录“中国包头人才网(www.btrc.cn)”进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点击“人才住房”在线提出申请;或登录“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点击“人才住房补贴专区”在线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须登录蒙速办APP注册个人账号(需完成四级认证),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进入“人才住房补贴专区”,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必须清晰有效。
(三)经人社部门人才资格确认初复审后,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及特殊原因顺延)。对于上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要及时补正。
(四)市区两级人社部门于每周五(节假日顺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汇总后分别反馈市区两级住建部门。
政策咨询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1,王泽雄,联系电话:0472-6169411
 昆都仑区人社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社保大厅7号楼206,王梓豪,联系电话:0472-5990213
青山区人社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阳光大厦805室,魏爽,联系电话:0472-3616805
东河区人社局:包头市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大楼704,李刚,联系电话:0472-6180112
九原区人社局:包头市九原区党政大楼713,杨烨,联系电话:0472-7165500
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滨河大厦915,张森、苏琳,联系电话:0472-5255915
系统技术支持 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72-5228570 (工作日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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