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日期:2022-04-07 浏览 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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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近日包头市教育局印发《包头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指导意见》明确,2022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时间发布当地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统一信息采集平台,统一信息采集时间,统一资格审核时间。各旗县区教育局于2022年5月27日在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及其他新闻媒体公开招生政策;2022年6月6日-6月17日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网上预报名;2022年6月20日-6月30日各旗县区统一审核入学材料。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明确招生范围和方式;保障随迁子女、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符合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子女和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来包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入学优待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强化班额控制,民办学校严格按程序招生;加强控辍保学,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支持人口政策,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兄(姐)按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全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加强招生结果管控,不得录取未经统一网报、资审和阳光分班的学生,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于5月27日统一向社会发布招生方案,请各位家长关注市、区两级教育官方微信平台和“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相关信息。

查看《包头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原文,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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