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经包头市人社局评估认定并命名的“包头市青年见习单位”。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习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青年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0、2021级毕业生,能够在包头市区内自主解决住宿)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二)自愿参加见习实践活动,服从岗位调剂。
(三)年龄24周岁以下(即1997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能够保证全程参加培训和见习。
(五)身体健康,热情大方,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能满足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三、见习岗位及数量
共设置综合文秘、业务管理、咨询服务、网络维护等10个见习岗位,优先录取法律、计算机、汉语言文学和管理类专业。
四、见习期
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计算。
五、见习生享有的待遇和保障
(一)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青年见习生的相关政策标准,为见习生每月提供适当的生活补贴;
(二)为见习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结束后,对见习生进行考察鉴定,出具《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工作能力和见习成效。
六、招募工作流程
(一)组织报名(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25日)。报名者通过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等媒介获取招募信息,下载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申请表》,并发送至1010792425@qq.com。
(二)审核选拔(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0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专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组织集中面试,并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最终入选的见习人员。
(三)上岗见习(2021年8月2日-2022年8月1日)。根据岗位需要、见习生专业和个人特长,分配相应见习岗位。见习期间,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书,并对见习生组织岗前培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见习单位简介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2012年12月,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公共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管理和维护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和相关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信息技术科、管理协调科、交易管理科、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政采电子卖场服务科、资源权益交易科8个科室和机关党总支。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位于九原区建华南路,于2013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1万平米,设信息发布、综合服务、开标、评标、行业监督、数字见证、专家休息、档案存储八大功能区域。2020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累计进场交易各类项目3216项,成交金额258.31亿元,同比增长32.89%;增收金额21.86亿元,同比增长37.49%;节约金额5.74亿元,同比下降75.79%。中心先后荣获“2020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先进单位”、“2019—2020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科技创新成果奖”、“2019—2020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创新成果奖”、“2020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