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补充招募2020年度青年见习生的公告
日期:2020-11-10 浏览 1850

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是经包头市人社局评估认定并命名的“包头市青年见习单位”。根据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见习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募2020年青年见习生3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19、2020级毕业生,能够在包头市自主解决住宿)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二)自愿参加见习实践活动,服从岗位调剂。

(三)年龄24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能够保证全程参加培训和见习。

(五)身体健康,热情大方,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能满足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三、见习岗位及数量

在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共设置综合文秘、业务管理、党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网络系统维护、效能督查等12个见习岗位。

四、见习期

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计算。

六、见习生享有的待遇和保障

(一)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青年见习生的相关政策标准,为见习生按月提供生活补贴;

(二)为见习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结束后,对见习生进行考察鉴定,出具《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工作能力和见习成效。

七、招募工作流程

(一)组织报名(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5日)。报名者通过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市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获取招募信息,下载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申请表》,并发送至btzwbgs@163.com

(二)审核选拔(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将组织专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组织集中面试,并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最终入选的见习人员。

(三)上岗见习(2020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2日)。根据岗位需要、见习生专业和个人特长,分配到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应见习岗位。见习期间,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书,并为见习生指定见习导师、组织岗前培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见习单位简介

包头市政务服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统筹管理、督促检查、效能评估、政风纠察等职责,设综合科、改革推进科、电子政务科、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科4个科室。

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包头市政务服务局直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包头市政务大厅的运行管理,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流程梳理、时限压缩,建设、管理、维护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包头政务服务门户网站。

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位于九原区建华南路,建筑面积1.9万平米,设150个办事窗口,进驻发改、公安、工商、税务等35个部门、280名工作人员,年办理各类事项50余万件,接待群众100余万人(次),中心先后两次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人民网、中国政府网评为“全国百优大厅”,被自治区总工会授予自治区级.一劳动奖状。

附件:青年见习申请表

 

2020年11月10日   


青年见习申请表.docx